赠予房产已过户,但当初签赠予合同时规定,只能由受赠人一人使用,受赠人没有此房产的处置权,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由赠予人保管,如果结婚应征得赠予人同意其配偶及子女居住,且只能是使用不能变更产权,现其配偶及子女要求产权分配,此时可以撤销赠予合同吗,适用什么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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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很难撤消,因为房产已经过户,你已经丧失该房产的处分权。不过具体应以你和对方签订的赠予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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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你这一种应当是违约之诉,而且如果是遗赠抚养协议,对方未尽扶养义务,才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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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附义务的赠予应按原赠予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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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可以撤销。如有不解可以电话联系或当面沟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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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