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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15日下午下班,我和两位室友回到公司宿舍时,发现屋内一片狼藉,桌上和衣柜被翻的一塌糊涂,我和一位室友用来锁笔记本电脑的抽屉都被撬开,笔记本已经不见了。后经过清点,发现还丢失了不少东西,三人物品共价值近2万元。很明显是我们白天工作时间,有人入室盗窃,我们也报了案。 公司宿舍有保安,而且我们的宿舍门有锁好,放笔记本电脑的抽屉也有锁好,而且是在我们工作时间被盗,我们认为公司应当赔偿我们的部分损失,但是公司拒绝赔偿。

其它综合
2009-03-17 23:56: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