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女商户个人纠纷,抢一钢尺,其中一人虎口划破,后经派出所解决,罚未受伤人1000元钱,请问合理吗?能投诉吗?找谁投诉? 问题补充: 当时在商场保安部派出所民警来时,报案人就说我们是个人纠纷,我们自己解决,其中一个民警就非常强硬地说:不行,你们想报案就报案,想不报就不报了?你们玩我们呢?走,去派出所。这样,没办法,人家嘴大,老百姓嘴小,只得乖乖的坐上警车去了派出所,到哪里就询问写材料,完了就说罚款,要麽就拘留,开口就说5000元,好说歹说商量才说1000元,必须马上交,不然不让走,还说商场摊位也不让开门营业,还要拘留,没办法只得先交再说了。而且还没开票,说内勤不在,叫第二天去拿票。我想知道合理吗?人民警察是为人民服务的吗?商场的商户也是纳税人,纳税人的权利又在哪里呢?谢谢各位律师,希望给我出一个具体一点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我真的想让他们知道执法更应该守法。人民警察的权利是人民授予的,不是他天生享有的,不能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呀。我说的对吗?请教各位律师。

合同纠纷
2009-03-16 23:29: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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