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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64岁生在农村,爷爷当时有份山,我奶奶是江西人此山也就在福建与江西交界处(江西的山契此契现还在我手里)土改后换了新山契仍是奶奶的名下,做为遗产给了我父亲,由于种种原因我们一家从农村到县城参加了工作,文革时我也曾回去栽过树,江西当地林场还给我们出过此山个人保留证明。没想(福建)当地村委砍树卖时被抓,村支书来城里找我妈借山契给他们用一下马上就还的不然他们还要坐牢罚款,当时父亲去世了几句好话后就答应给了他(土改后的山契),随后该村以丢失为由一直不归还该支书现也已去世,昨天该村委把此山卖了,村委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还可以再要回此山吗?买方可以办来新的山契吗?请专家给我老人家一点帮助,谢谢!

其它综合
2009-03-16 23: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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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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