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单位签订了宾馆承包合同共十年。刚开始经营不久,该处就修路,被围了大半年,但因相信路修好了,生意会更好,所以也坚持做下来了,由于苦心经营,生意日渐红火,但也就是从路修好后,年年该单位都在我经营期间打招租出售等广告,引人来看房子,我出于无奈,在对方的要求下,另每年都拿出几万给公司某领导,他承诺以后按合同办事,合同期间不再转租等(对此我也长了心眼,收了他打的白条,也录了音)。但在第六年,该单位在未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将此房产租与第三人,强制终止与我的合同,要求我下个月就搬出去,他方答应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非常少,我不能接受,请问我应该怎样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这个事情很急,麻烦各位给予帮助,谢谢
-
本律师解答如下: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就是你实际经营期间的营业利润。令给的几万元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具体可以来电咨询。王律师
-
你的租赁合同应该要履行的,你还可以提起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侵害了你的优先权,买卖不破租赁
-
你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起诉对方的违约行为.
-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你可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比如预期的经营收入等
-
建议你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对于单位领导的行为可以向其领导或上级部门反映。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