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打算从亲戚手中买入一套住房,但考虑到如果通过正常途径买卖房屋的话可能会产生较多的税金,现在家里人考虑觉得如果将房产通过赠予的形式可以避免许多税金.请问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通过这种赠予方式取得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再请问,房产证上是否可以写上夫妻及子女的名字,那能算共同财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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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写成赠予给夫妻及子女,就是夫妻及子女的共同财产.如果仅赠予一人,就是该人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实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购买,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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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赠与方式取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至于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一栏通常都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夫或妻及子女可以作为共有人署名。具体情况你需要与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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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实上是买入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赠与,除非特别说明是赠与一人的,否则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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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写上三口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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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