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现在的丈夫不是原配,感情很不好,最近妈妈把他们原来的房子卖了(这个房子原来是我姥姥的,后来过户给妈妈,户主是妈妈,那时他们已经结婚),卖了总共28万(当初买这个房子时是我继父出的钱,当时买价1万1千元),由于有了这笔钱,问题也就来了:
继父想让妈妈拿卖房钱10元给他买车(用于工作),如果不答应就不给妈妈生活费,甚至离婚。如果答应的话,不但每月给生活费还会以借的名义还给妈妈。
经他们协商,妈妈答应给他钱买车,但车要写妈妈的名字,他还会给妈妈写借条,每月还3000,一旦不还就卖车,可这些动作都是他们两个人在运作,没有第三方,这样有效吗?
请问您妈妈这样做对吗?你还有更好的建议吗?
期待您的回复,很急,谢谢了!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