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的五月我怀孕了,满心欢喜却迎来了一场痛苦,我怀的是恶性葡萄胎,需要化疗,于是我离开了家乡去了北京治疗,母亲陪我,他半个月去一趟。
回来后,他依然对我很好,就在我身体逐渐康复的时候,我却发现他有了外遇,我甚至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女的怀孕了,那个孩子她没要流掉了,他选择了我,决定跟她分手,我爱他,我原谅了他。
可前几天他突然告诉我她又怀孕了,而这次的选择是她。
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哪?
我们结婚两年了,现在住的房子是结婚前他姐姐给我们买的二手房,但由于家庭困难,只付了一部分钱,剩下的钱是他父母,姐姐还有我们以分期的方式谁有谁给的,到现在为止还有一千五百块没给,我打算明天把剩下的钱给房主,然后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所以请各位帮帮我,如果这样房子算不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还有六万多的帐没还,债务该怎样分?
还有我跟他离婚的话,能否可以争取到补偿金啊?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要走向法庭,我现在应该搜集那方面的证据?
我爱他,可我必须要为我的以后打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