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九几年开荒我家附近的山地,现在经济的发展,有人出资买下该地,当时也跟买地者签下一份合约,规定如有第三方干涉此地建设,我家要负责解决,当时村里也没有说什么,现在买地者要盖房子,村里就要求他付每平方200元的使用费,买地者当然不愿再多付钱,故要告我家违背合约,我想请问的是,在九几年开荒的土地,我家是否有那个权利使用那块土地,村里有权干涉开荒山地的用处吗?
我知道土地归属是国家,但主要的是村里这样干涉有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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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或集体是土地的所有权人。
2,需要清楚该土地归国家还是集体的。
3,如果是集体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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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你要提供证据证明该山村里没有所有权,你们家开发的,村里就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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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开垦的土地是村里居民集体所有
那么,村里有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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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山地为集体所有,则村里有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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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这个问题,当初转让这块地时,村委会虽然没有书面承认,但是已经默认;对于村委会这时出来干预,我想有点没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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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行为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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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