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2号,我们新门市装修,请了俩位临时工帮忙,当时由于其中一位操作失误将电动工具损坏,瞬间飞轮飞出,将另外一位工人的眼睛致伤,意外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将他送往医院治疗,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所有的费用都是由我们在出(包括生活费),我们一直希望竟我们最大的努力将他的伤医好,但现在他有点不依不饶的,经常向我们取要生活费,所以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我们到底应该付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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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先明确所请的临时工有没有工资,如是明确的雇佣关系,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为你那位雇工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你们将承担连带责任,事后你可以像其有过错的雇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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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小工作为雇员存在重大过失,应与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你承担责任后可向小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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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雇佣关系。关键是谁雇佣谁的,这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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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先对外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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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之间存存在雇佣关系的话,应该由你承担责任。如查另外一个个雇员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话,你们之间存在连带责任,可后你可以向他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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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