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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是某单位负责人,在任期间挪用公款无法及时偿还。找到我,告诉我他要投资,借我20万元,约定半年后还到期未还,2年后案发,公诉机关调查后,证实借我的钱被其用于偿还挪用公款,现在他个人无财产。出具的是欠条,未列明用途。我现在可以把他和单位共同列为被告,要求单位归还吗?

债权债务
2009-03-16 08:19:4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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