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买的二手房,交房时不小心,没有发现原业主拖欠了1000多元的各种费用,但合同中有写明交房之日以前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原业主支付。物业要我垫付前业主的费用,我没有答应,物业就一直以前业主没交清费用为由,连我07年到现在我应该交的费用也不能交,并且于这个月拆走我的水表停了我的水。买房时我找的是中介。面对这三方,我要怎样一一起诉!最重要的是要快点恢复供水!最重要的是要快点恢复供水!这三方是不是这样:物业侵权,原业主欺骗,中介失责。我本身有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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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二手房买卖都要由中介或新旧业主到物管去办理相关费用的结算.本案个人认为物业侵权,物业应当找原业主要求支付拖欠费用,中介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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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前业主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缴清费用的,可以认为是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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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