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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起源于三间老房子。我家在石家庄,我爷爷有一个亲弟弟,我叫他二爷爷,二爷爷在很多年前就去了北京,并在北京定居了,有两个儿子A和B。我家祖上传下来的老房子中有三间是属于二爷爷的。在93年那年,二爷爷大概觉得三间老房子的产权留着也没什么用,就让A(我大伯)专门从北京回来了一趟,将三间老房子的产权以3000元转让给了我父亲,并立下了字据,字据上签了A的名字,现在还有保留着。当时是二爷爷差遣A过来办这件事的,所以A算是代表了二爷爷和B。 大家都知道,这年头地皮越来越贵了。当年父亲觉得3000块三间老房子是挺贵的,而如今这三间房子的价值早飙了上百倍,大概值20~30万(可以将宅基地转让给村里,村里会分价值20~30万的楼房)。这时B就跳出来了,说当时转让并没有经过自己同意,字据上也没有自己的签名,要拿回属于自己的老房子。其实当时B肯定是同意的了,只不过看到房子升值了很多,想来分一杯羹,有点不厚道。 我父母肯定不同意了,看来这件事要打官司。请问律师朋友,转让房产的字据是15年前立的,现在B还能起诉么?如果要打官司,我父母的胜算有多大?或者这个官司的关键点是什么,要怎样才能打赢?谢谢

继承
2008-10-26 2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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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