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首都的居民。我于2001年搬入北京市海淀区温泉乡秀山小区1门501室。在今年(2004)6月23日发现我家卫生间楼顶漏水,与物业公司联系后,物业工作人员怀疑是楼上下水管道装修时造成破坏倒至漏水,经多方调解,物业小修未能解决根本问题。现楼业主拒绝配合工作,物业以无其责任为由拒绝维修。
我想问您的是我作为受害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何能尽快解决此事,因为它影响了我家安定的生活。
在此再次感谢您,望你你尽快给我答复,我将不胜授恩感激!
谢谢![em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