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于2002年一月至2005年一月带小孩去厦门174医院口腔科做牙齿矫正,在2004年十月时就发现保存在医院的病历丢失了,我当时心里很气愤,但想对方是军队医院就没有跟他们追查到底。2005年二月我由于工作调动,全家离开了厦门。但小孩的牙齿并未矫正好,需继续治疗。没有了以前的病历,对后续的治疗造成了影响。由于时间已过去了几年,我现在心里的不平越积越深,经常失眠,我真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坚决的索要病历?请问律师我现在该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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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部队医院的上级管理部门投诉,但对你来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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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此事,由于已过时效建议慎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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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去卫生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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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