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该不该交我的取暖费 我家是黑龙江省肇东市的,我家住的是7楼 可是屋里特冷 按照肇东市房地产管理处供热条例 第二十二条 在供热期限内,居民居室内早五时至二十二时的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上,其它时间不得低于16℃。 没有达到这个温度 在屋里都的穿 棉袄 棉裤 我去找物业 物业不管 叫我去找物业管理处的量温度 温度不够在叫物业管理处的去找他们 我又去找物业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处的说先叫我交费才能量温度 谁都知道我要是缴费了 他不可能在给我退费了 我想知道 这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的 物业的人说到最后还要我交什么滞纳金 现在是物业要给我家停电 停水 对不对 物业要起诉我 我会败诉吗 请教老师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谢谢!!

损害赔偿
2009-06-07 10:33: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