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北京旅游,爬长城时由于晚上下过雪我不小心滑倒,下滑时把一正在照相的游客带倒,我只是皮外伤,人家脑袋摔坏,没有生命危险,他的旅行社有保险,当时就报了警,警察说属于民事纠纷,可以自己解决,当时他被120拉走,他的导游拉着我不让走,警察说拽人家干吗有你们旅行社呐,晚上我去看他给留下1000元钱,现在我很担心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告我,我该负什么责任?如果赔偿我该占多大比例?
如果对方要求我赔偿身体受到伤害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我可不可以找长城管理处让他们赔,毕竟是它路滑造成的,我也是受害者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