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7年1月份在朋友王某的邀请下,去了铅山且口头协议两人一起合伙开办**公司,但此公司原先是**公司的一个分公司,是由王某与**公司签订的租凭合同,原分公司所欠各材料商十万元钱的债务由王某承担,承担方式是以三年的代理费还清所欠材料款,在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就由我和王某一起经营管理,并重新办理了营业执照,法人是王某,过了一段时日后,王某以我没有资金投入为由,要我向他开一张一万元的借条还是欠条,由于我不太懂法律知识,以相互信任的角度就写了一张欠条给他,在经营两年期间,我和他之间产生了许多矛盾,财务和帐目都是由他一个人管理,我只管理设计这块,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每个月他只发给我生活费,也没有工资提成,更不用说分红了,到了年底也不清算帐目,两年下来我也没赚到钱,可他去年都盖了四层楼房了,搞得我今年向他提出不做了,叫他还那张欠条,他就故意说不给,他还说帐都是他做的,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至于欠条,不仅不会给你,我反而要去告你,我听了这些话后,我立即收拾了东西,就离开了铅山,到现在我心情一直不好,而且每天心里总有块石头压着,精神上也总是晃晃忽忽的,所以想问问律师们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