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已经双方同意并签了离婚协议书,离婚证件也已领取,但,当我们去拿属于我们的协议物品时,对方却以我们拿了他什么金戒指为由,非要我们给了他金戒指,才肯把属于我们的物品给我们。
请问张律师,他这样做能行吗?法律上支不支持他?如果我告上法庭,我有赢面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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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告上法院也没多大在作用,如果不是很多钱的就让给他算了,比作是我,如果我不给你的,法院也那我没办法的,我会说要命有一条,要钱一分钱也不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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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需要证据证明你们拿了戒指才能够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2,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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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做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除非他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你拿了他的金戒指。他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如果你把他告上法庭,应有较大机会胜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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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起诉,依判决书由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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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