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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在杨嘴村有一处空房子,向外出租,在李某的介绍下租给王某,王某从07年10月份一直租到今年8月份,每月房租为100元,共十个月,但他只交了6个月的房租600元,还差400,一直迟迟不交,所以想让他退房,在他走后,发现房子及院子内的东西被卖空了,当找到王某时,他承认偷卖东西,价值2500元左右,由于王某与李某是亲戚,所以没有报警,王某也保证会还请钱,但是只能分期付款,8月5号那天,在李某的证明下让他签了一份保证书,本以为他会履行承诺,没到之后就不见人了,由于他的家庭情况特殊,所以家里没人管他,每人肯负责任,直到现在也拿他没办法

经济相关
2009-02-16 10:01:2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