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0年作为留学生到日本留学,在日本2004年因强盗罪被判刑六年刑满日期为2010年6月分,由于我表现良好于今年1月拿到一年零五个月的假释,拿到假释之后被强制遣返回国,回到国内在机场时被公安机关接走,了解了在日本犯罪的情况之后,又被带到当地派出所采取了指纹,并被告知不可以离开本市,并且要随传随到。据我所知日本的法律和中国不发生关系,但是为什么我会被当地公安机关监管,还采取了指纹。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国内还要接受处罚的话会是怎样的一个结果,希望各位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解答,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