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不到两年,我发现我怀孕的时候他有出轨行为,但我没有证据,于是我俩频频吵架,感情越来越差,便有想离婚的念头。我女儿才14个月,我不想给他,房子写的孩子他爷的名他也不可能给我,我家只剩5000元他同意给我,我俩都没有工作,我没房子得带孩子租房子住,想额外要两万块钱生活费一次性付清,其余孩子抚养费每月一给,不知道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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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无住房\\无固定收入,生活很困难,可以要求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包括给钱或给房子住,至少数额多少要法官视情而定.当然能让你丈夫同意你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为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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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请求并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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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