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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20年前开垦的一块荒地,并种植该地3年,但是后来的4年被A家种植,当时提出的条件是拿他们家的山林作为补偿,可是并没有兑现。在后来的13年中这块地一直荒芜,可是最近我们这里要在这些荒地上种植茶树,政府有补偿,请问这快地谁该享受政府补贴?这块地究竟属于谁?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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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3 22:35: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