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承包者不是我:是矿山承包者 聘请我方挖掘机 帮他进行装车作业 :2008年10月23日 下午 我聘请的挖掘机师机 在工作时间结束后 逗留在工作现场 带他的俩个朋友 进矿山的一个天然洞穴里面玩 找钟乳石玩 之后就发生以外事故 被洞穴里面突然 脱落的一个石头 砸中 当场死亡 之后经过公安部门 给他俩个未受到伤害的朋友做材料 证实 他是下班后 逗留在现场 进洞穴玩找 钟乳石 发生以外事故死亡的》 请问 各位律师 按照以上 陈述 我方 有法律赔偿 责任吗?????矿山方面是没有 在洞穴进口 安放 标有:危险设施的 也未曾 排险 。 请问 如果 矿山要求我方 得承担部分责任的话 在法律上 我方 有赔偿责任吗 ?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