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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月我将属于我的沙螗桔树(300株)转让给我的老板并继续同他打工至05年。当时讲好01年底给我5万元的。但到现在他都无给我就连工资都无给我。他说因为我去了别人处打工,(我去了封开的私人林场打工这个林场老板同他有矛盾的)。我去过县劳动局问过此事他们要我出示转让合同和打工合同,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怎么懂得这些呢。请问我可以追回这些钱吗?怎样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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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16:55: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