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两套房子。女儿现已长大成人了。要我们给她一套房子。理由是当初房子拆迁时按人头算有她的一份安置面积。请问我们该给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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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拆迁安置的房子,你女儿有份额的话,那么她有部分所有权,但按成都这里35--45平方/人的话,她的份额应该没有达到一套房子那么多.就看你们的房子是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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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监管人,子女成年后,应当将其该得的部分及财产孳息给你女儿,本案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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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说,你女儿有权分得她那一份,但是有没有一套房子那么多就不清楚了。从道义上来说,你们分她一套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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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有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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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