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12月27日,因离职员工带人到公司闹事,结果公司老板却把此事推卸到我头上并让我当天立即消失。本人当时在公司担任人事经理。事后,我找到这位离职员A工让他去找老总收回对我的处理,让我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当时A深切感到对我的歉意他不仅去找了公司老板,还自愿和我协商,给予我经济赔偿金并签订一份协议书,具体内容为:因乙方(A)的原因,造成甲方(本人)无故失去工作,给甲方实际生活造成严重的打击。现经协商后,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承担金额为按甲方与公司签订的工资(每月)乘以24个月。乙方须于2009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人和A在协议后都签字和签署日期。 现本人想问:我与A签订的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因A是外来人员,我能在上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吗?法院会立案受理吗?法院会支持我的主张要求A按协议支付吗?谢谢律师!!

债权债务
2009-03-12 11:02: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1、公司不能无故单方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主张两倍赔偿金。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2。当然,劳动者也可以放弃主张赔偿金,而选择主张公司继续与其保持劳动关系。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不能以该协议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你与对方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可以以该协议向法院起诉,但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提供证据证明你的损失。如不能提供证据,在立案上,可能就会受阻。
  • 有效,可以起诉解决!
  • 该协议若是你和离职员工A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A是外来人员,若他已经在上海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则你就可以向其居住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你的权利。
    另外,依据你说陈述的,本律师认为,公司老板无权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 可以起诉。。
  • 有效,
  • 1、建议通过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2、虽然你与A的赔偿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法官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 你可以起诉A,如果他在上海有居住满1年以上的居所,可以在上海起诉的。
    至于你和单位之间,我认为单位因此解聘你理由不足,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纠纷 21375
工资表模板2022
工资表格式
工资表模板202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营业税改增值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率有哪些
父母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人
父母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如何书写有效的法律效力欠条
欠条 5
如何书写有效的法律效力欠条
法律对于借条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
借条 10
法律对于借条有效期的规定是什么
借条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借条 3325
借条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如何界定借条的有效期限
借条 3250
法律如何界定借条的有效期限
借条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益
借条 2343
借条怎样写才具有法律效益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应该如何书写
借条 2976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应该如何书写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