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3月7日,本人从事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因为工作与公司车辆承包商发生调解口角,在没有动手的情况下被对方毒手打成多处元组织受伤,脑震荡,耳鸣.在我的要求下,对方从7号晚到10号治疗期间,4次没有按派出所要求交医疗费,于10号医院要求交5000住院费,对方称没有钱,愿意拘留7天,接受500治罚款,而本人却要自己付高昂的医疗费用,根据劳动形式,本人应该属于工伤,但是公司却咄咄逼人,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口否决不是工伤,报案后公司不在有任何责任,并要求本人跟其律师顾问去说法,现在工作没有还带伤.....刚到惠州,目前情况很需要各位热心律师朋友帮助,本人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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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i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单位进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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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认定为工伤。 2,如果公司不承认的,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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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属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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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
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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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工厂不去申请工伤认定的,你可以自己到社保部门去做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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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自己到劳动局去申请进行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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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