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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两个人之间,我俩都见过对方的父母但是双方父母没有见过,但是住在一起了,2年之后我俩感情不合适了,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对她还是一样好,但是她经常提分手,我也没说什么,直到今天她又说,她来我这拿走了她的东西,她回家之后给我发短信说她不活了,我想问一下,如果她要是发生什么以外我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其它综合
2009-03-11 23:54:4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建议电话告知她的父母她信息的内容。你不用承担责任。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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