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准备租一个店,跟转租的人要求支付转让费之前要跟房东见面,确认房东本人是否有意向按照转租人说的条件租给我们。(因为房东和转租人签的合同上面写 如果租给第三方一定要房东的书面同意)但是转租人说要签转让协议,付完转让费以后再见房东。另外目前该店的营业执照是别人的名义(不是房东 也不是转租人),我要求转租人把营业执照,办成我的名义。转租人说目前上海要开世博会所以不能办理新执照。要帮忙办执照的话的先付转让费。我想问在这种没有办好执照的变更的情况下签订租赁合同,经营服饰店会有什么样的风险? 转租人说怕我直接找房东签合同,所以没有付转让费,就不让我们跟房东见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