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文化传媒公司打着提供兼职的旗子,口头承诺和合同不符合,且此事件让媒体曝光过,我一个同学去了这个公司并且交了钱,并且参与了媒体曝光。曝光以后就在论坛上发了帖子说这公司是骗人的,还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和QQ号来证明这件事。但过了半年多那公司又出来招人了,并打电话跟我同学说要告她诽谤并且要她赔偿这期间公司的损失。并以此要挟我同学要她去那公司写道歉信,并恐吓说信不信可以花5W让我们一起去的3个人消失掉。还说可以躲但他认识的人很多,谁时可以去骚扰我同学。还逼我同学写了道歉信内容大致是网上发帖子的时间内公司的损失由我同学支付并按了手印和签名。请问这由效吗?他去告我同学的话能告的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