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与国内的企业在1年半前达成口头协议共同经营境外的建材销售生意,国内的企业负责供货,我在境外负责销售。利润所得3、7分成(以上这些都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到目前为止由于金融危机以及境外的高额费用等等因素的影响,共产生数十万美元的亏损。09年初,该国内的企业诱骗我签署了一份我个人欠这个企业欠款的欠条。并威胁说要以我的房产作为赔偿。而我的房产是在2000年购入的,与该企业的生意没有任何关系,并且是我妻子的名下。我不知道我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经济相关
2009-03-11 17:36: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