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后和用老公的公集金买了一住房,房主是老公的名字,但首付款基本上都是我的私房钱,现我想与老公签个财产证明:不管我们因何种原因离婚,此住房都是我的财产。这种证明有法律效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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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夫妻财产书面约定的方式,只要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过如果存在未偿还的贷款,由于这部分属于尚未取得的财产,这部分的效力会有争议的。最好请律师草拟约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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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和你老公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为了进一步避免争议,可以到社区或居委会找两个见证人签字或者去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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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约定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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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