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时间: 2009年01月08日
事发地点: 河北任丘
事发经过: 我和保定顺平的一家肠衣公司签了一份加工定做合同,期限是一年.合同中规定乙方[我]向甲方交付服务费3000元.....乙方产品累计达到3万个以上服务费一次性退回.....如乙方中途违约停产,服务费不退,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双倍支付服务费
后来听说这个公司不正规不能支付加工费,所以我并没有真正运做生产,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退回其中的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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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甲方不能支付加工费,则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退还费用,如果你没有充分的证据,又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的话,那么按合同约定,属于你违约,你的服务费可能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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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