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表妹就读于重庆某学院,于去年下半年由学校推荐到苏州某单位实习,在实习期间,被害身亡,学校与实习单位应分别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可以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嘛?

损害赔偿
2009-03-10 19:27: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实习期间能休探亲假吗
1803
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民法典 685
共建大学生创业(就业)实训基地合作协议
在校大学生可以当法人吗
民法典 7309
在校大学生可以当法人吗
多人职务侵占怎么算金额
职务侵占资讯
多人职务侵占怎么算金额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