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闺中密友,于2000年结婚。并于2001年生育了孩子。但是婚后和丈夫感情不好,丈夫缺乏责任心。我朋友打算离婚,男方不同意。于是开始了和丈夫的2年分居,在分居的过程中接交了一个男友,并生了孩子。这期间我朋友和任何人都断了联系。家人多方寻找,一直未果,非常伤心。等孩子都8个月了才和家人联系上。但是考虑到生米已成熟饭。就同意了他们的关系。朋友在家人的催促下,并与今年和前任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归女方所有。荒唐的是离婚的时候女的肚子里还怀有个孩子。现在女的如果要求解除和现在男友的同居关系。孩子男方不同意打掉,如果打掉就上告女方,这样的事实婚姻和荒唐事情到底该怎么办?前夫的孩子归女方了,和现在的男友已经生了一个孩子,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该怎么办?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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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本人同意应该打掉,如果在生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如果原意与现在男友解除同居关系,就说本身就没办结婚证,本身就是非法同居,他没有资格告你.如果有义问可打电话联系.号码是15608273056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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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自己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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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