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土地承包我们每人分地12亩。98年涨大水淹了1.5亩。在04年尼尔基水利工程我们搬迁给补偿时,当时政府给我们10.5亩,我们不同意,我们委托了某人(我们农户的一员)为我们要回12亩地,并和他签了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如果他要回12亩地我们每人给他250元钱,但之后,他并没有上访或找政府。在搬迁时政府给了我们12亩地。现在他向我们要钱,请问这合同还有效吗?
-
合同是有效的,但对方并没有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即找政府索要土地。对方属没能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在先。你方可能依法解除合同,也就不用再履行合同义务了。如还有问题可与我一对一咨询,或直接致电与我,如问题明确请采纳。
-
合同有效,但是你们仍然可以要回此款,如果确有需要可以进一步联系,哈尔滨何律师
-
合同有效,但对方没有履行义务,所以你们也没有必要履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