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3年前与一朋友合伙买摩托车.朋友要我先交2900元订车金,之后剩下的由他来支付,卖车方在收到我定金后,给我出了张收据,但朋友说剩下的钱由他给,就把那个收据要走了,自己有给我出了1张,后来问他要钱,总是说没有,或是逃避我,这中间我有要过,可是不成,之后我有动歪脑筋,就在那张他给我的收据上用笔素描过,修改了以前2900里的2,修改成了3,也在他的签名上描过,如果我现在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钱,还可能吗?我有人能证明那张收据是他亲收写给我的,也有人能证明我们俩之间合伙买车的事是存在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09-06-13 11:13: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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