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 我是枣阳市吴店镇清潭唐家老湾村人.于2008年8月份在枣阳市建设路开了一家"移动代办点"去年11月份当地社区警察找上门来要求交20元办理"暂住证". 我是枣阳人为什么在自己的家乡还要办理"暂住证"? 按国家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规定: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请问这样合法不?我应该怎么做?

其它综合
2009-06-13 11:14: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