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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公司重组,属原公司重组留用人员。与新公司签订三年期学动合同。两年前与新公司签订专项培训协议:公司为培养高级人才,满足条件的员工先垫付学费,学习期一年领取结业证后,公司分五年返还学费,学费数额高于本人一年的工资。去年已返一年学费。约定服务期七年。今年2月初,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公司通知为削减管理成本,调整岗位到作清洁工。新岗位与本人年龄能力学历职称严重不符。这里地处边疆,企业内没有多少高学历人员。是否属劳动合同内容重大变更?本人认为公司违约在先,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返还至2月应得到的学费,遭拒。在合同已履行情况下,因为本人要求,公司单方面于2月末出补充协议让所有专项培训的员工重签:即合同期内离开公司,全额返还公司已给的学费;调整到工人岗位不再返给学费。其他人敢怒不敢言违心签字。本人认为不合法没签字,公司找别的理由对本人加大罚款并张贴公布。公司不断排挤刁难原有企业员工,让并不适合的人员到一线最坚苦岗位,干不了就得辞职,是否是变相裁员?马上劳动合同到期,如公司不给出手续能领到失业金吗?合同终止用返还公司已返的学费吗?谁来保护我们的权益?

其它综合
2017-05-04 22:37: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岗位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也无需承担培训费用。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没办法,现在金融危机,谁叫我们是羊。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据此,你们进公司的时间不满6个月,用人单位应支付你们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且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符合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情形。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的内容失去效力,劳动合同条款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也随之消失。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任何一个合同都规定有其生效的期限,有明确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时间段内,劳动合同有效,超出了这个时间段,劳动合同即失去了效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指的就是劳动合同已经到了其截止日期,不再发生效力,不再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应当规定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则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时为准。  2.劳动者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退休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即使退休,也不一定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里将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有针对性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者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劳动关系的主体实际上已经不存在,应当终止劳动合同。如果被宣告失踪的劳动者又重新出现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恢复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破产后,已经失去了法人主体,也就没有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这同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的情形相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随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法律、行政法规就劳动合同终止问题所作的规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单位已经发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者通知,你可以持该决定或者通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如果没有决定或者通知,你们应照常上班,单位不安排工作的,你们也只能在单位休息,工资待遇仍应由单位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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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