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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高女士未曾婚姻登记生活多年,现我父亲意外去世,高某有劳动能力和医保等。请问高某是否有继承权?现在法律承认事实婚姻吗?如果法律承认的话怎样才叫做事实婚姻呢?谢谢!

婚姻家庭
2009-03-10 00:16: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能一概而论,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为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受法律同等保护,有继承权。如果不符合事实婚姻的条件,则没有继承权,但仍有可能以对你父亲照顾较多为由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 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高某没有继承权.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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