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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几年来共向我借款人民币14万元,经与其协商,于2008年12月29日与我达成偿还欠款协议,承诺自签订偿还协议之日,即时将积蓄存款偿还给我,不足部分,于一年内还清。但债务人至今未偿还一分钱。请问1、我能现在就起诉吗?2我能在起诉前就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吗?需要担保的话,什么可做担保?担保费是多少?财产保全期限是多长时间?3起诉后,如该人无法一次偿清欠款,我可以要求其房产作为折价偿还吗(其有两套房产,一套在老家{贵阳郊区),是农村宅基房,一套是商品房{在市里},且当初向我借钱时,一部分也是用于购买此房,并在此偿还协议中,已注

债权债务
2009-03-10 1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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