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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货代公司,贸易公司委托我公司进口清关,进口清关的商品编码和中文品名与实际不符,造成多缴关税,双方并没有文书上或网络上写明要求清关的编码或品名,只有一张委托方提供的过去使用过的进口报关单说是作为参考,这张参考报关单上显示了3种编码,又没有明确注明这次使用的那个,全凭当时口头确认造成错报,现在委托方要求我们全部承担多缴关税部分,请问是否合理?责任应该如何划分? 以上事件正搁置中,请问如果委托方在此费用未能达到共识前,拖欠其他正常的运费,他们的行为是否合理?如果他们采取这个办法,我们能做什么? 而我公司要求在之前所有正常运费结算清楚以后再商讨此事,是否合理?

涉外纠纷
2009-03-10 19:09: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对方在此事件中也具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2拖欠其他正常的运费,他们的行为不合理,因为这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3、如果他们采取这个办法,你们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或直接起诉对方。4、你公司要求在之前所有正常运费结算清楚以后再商讨此事,合理。
  • 你公司不是这样一个问题,你公司应该需要一个全面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公司有法律顾问,不应该会发生这种情况,

    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委托代理合同的问题,对方有过错,应当减少你方的责任,甚至可以免除责任,这需要法律技巧

    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 拖欠正常运费显然属于违法。你有权要求支付。
    关于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建议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详情可来电联系上海李军律师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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