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客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货车和客车相撞,货车方全责,住院期间货车方保险公司一直催促病人出院(受害者双锁骨骨折),医生建议住院三个月,保险公司在病人动完手术二十多天即喊出院,最后听从医生建议住院三个月.治疗费用为保险公司支付,受害者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和伤残赔偿金均未赔偿,住院三个月保险公司只按七十天赔偿,这合理吗?受害者是农村户口,但一直居住在城市,是怎样赔付伤残赔偿金的?
-
受害者误工费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没有工资收入证明的可以按照居住地人均职工工资赔偿。赔偿期限以实际误工天数为准;护理费,生活费参照当事人收入状况决定,伤残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结合伤残系数计算。
-
不合理,如果一直居住在城市又有证据证明的话,可以按城市标准计算.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
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