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已经有一个儿子三岁多。我哥哥在2005年去世了,其小女儿一直由爷爷奶奶照看,由于没有能力抚养她而且她的母亲又不知去向。现我跟爱人商量想抱养她。请问张律师:1、法律上允许我们这样做吗?如果允许我们又该如何办理抱养手续呢?2、抱养她以后我们还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的福利吗?盼望律师能帮助我们解开疑问,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09-03-11 12:07: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