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2月 朋友D公司有一批铜要处理,朋友A知信息后,利用此信息找B(是A的叔叔)借款约十万元,为此事的公关花费一些,具体多少我也不很清楚。余下的钱被A花掉。后因铜价下来,此事也就被放下。09年春节后,B因A没钱还,找到公安局说是被D及A诈骗。标的为30万,现朋友D及A被收押约三十天,请问D还要收押多少时间?有多少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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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37天,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你们这个情况是诈骗还是一般的合同,是否构成犯罪有很多疑问的地方,建议你请律师会见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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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情况属实,D无责,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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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承担责任,最好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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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为全部情况,你朋友D无须对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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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