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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是大学里的学生,喜欢运动,每天课后要与足球爱好的同学们踢足球运动,3月8日周末在学校足球场上与同学们运动中,被玻璃割破脚板,伤势严重,到医院缝针包扎,医生根据伤势建议需要休息打针、换药治疗十天以上,请问学校有医疗费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09-06-13 13:24:2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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