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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有精神分裂,生活不能自理,我又是单亲家庭,亲戚不怎么过问母亲的事,母亲所有一切基本由我来打理,现在主要是代理母亲的财务帮她管理财务,所以想知道代理母亲的财务要办什么手续,是不是要办理监护人手续才能代管母亲的一切!有没有其它途经!

民事相关
2009-02-15 10:00: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精神病人在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后,应协商确定监护人。如果协商不成,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指定监护人。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没有以上监护人的,应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对呀,,你可以申请通过法院认定你父母没有行为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