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虽然判给父亲,但父亲由于工作繁忙,孩子一直放在奶奶家抚养.母亲想要回孩子,但被孩子父亲拒绝.如何能要回孩子在母亲身边抚养教育.请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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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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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十岁以上,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直接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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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十岁以上,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十岁以下,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来确定直接扶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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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