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人民警察。我在110工作,前不久我在值班时有人报警称有小偷,我接警后赶到现场,抓住了偷东西的人。随后我们110其他巡逻区的人也赶到现场,小偷是一名吸毒女子,当时毒瘾发作,就偷了一家烟酒店的香烟,这家烟酒店规模很小,所以店里的香烟都是不值几个钱的(都是50,60一条的那种)。小偷当时是用一个黑色塑料袋偷烟的,里面都是一条条整烟。这时我的一个师兄(也是一名警察,比我工作早一年)说到:“这些烟不值几个钱的,送到派出所怕不处理。(我们110接警以后都是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你再去店里拿几条烟,塞进去,说是她偷的”。当时我居然这么做了,现在很后悔,又进店拿了些散烟放进去(价值不会超过200元)。我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触犯法律,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期待你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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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的行为是否导致那名女子判刑,你的行为都涉嫌诬陷罪,是刑事责任,不管你是不是自首,即使不被判刑,你也会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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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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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伪造证据,干扰司法活动,且执法犯法,即使不构成犯罪,也要受到相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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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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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那位叫你塞烟警察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行为,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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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